宁夏大学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二、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年宁夏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招聘对象(一)招聘范围。采取公开报名方式,招聘区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二)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义务。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4.身体健康。5.年龄30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6.符合《年宁夏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6.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8.现役军人;9.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11.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宁夏公共招聘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