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晚报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银川万小龙等12人涉恶案二审公开宣判,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检查需要做什么 http://baidianfeng.39.net/bdfby/yqyy/

9月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万小龙等12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通过远程庭审视频公开宣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8月至年6月,被告人万小龙注册成立宁夏万氏鸿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贷贷鑫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纠集被告人杨飞虎、铁家辉、唐天发、简鹏、刘闻旭、蒋超、胡岩、何宇聪、白杨、徐立飞等人以车辆抵押的方式给被害人办理贷款,办理贷款过程时收取GPS安装费、手续费、家访费、利息费,虚增借贷金额,采取非法拘禁、非法扣车等方式催收“债务”;非法扣车后,向被害人索要“拖车费”,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并毁损公私财物。该犯罪集团实施50余起诈骗犯罪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万小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万小龙等12人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今年7月3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对万小龙等1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17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来源/宁夏法治报

编辑/晁琴

责编/蔡晓燕(如侵删)

亲爱的v粉有什么想告诉小v的?

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因为小V的留言功能暂未开启

您可以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