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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拍蝇宁夏厅官高重瞳犯受贿罪领刑9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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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订阅哦!宁夏厅官高重瞳犯受贿罪领刑9年高重瞳,女,汉族,年2月生,浙江杭州人,年10月入*,年7月参加工作,郑州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宁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副厅级)等职务。年4月,涉嫌违纪被查。年7月,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年12月,一审因受贿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2月10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高重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重瞳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3807.06元,依法没收。年至年,高重瞳利用其担任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及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挂职副区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9人财物共计价值3807.06元,其中索贿财物价值.58元。今年4月,高重瞳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并上缴其犯罪所得。法院审理认为,高重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高重瞳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欢迎订阅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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