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昨天下午,银川市纪委监察局到金凤区良田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及警示教育大会,宣布了对良田镇金星村5名村干部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决定。
年3月至年2月,金凤区良田镇金星村原村支部书记王慧敏、村委会主任秦三学、村支部副书记于明亮、村委会副主任马明、村会计兰山学等5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村两委班子成员身份合谋承揽该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借合作社名义占用该村养殖基地进行营利活动,且未及时缴纳租金;
违反群众纪律,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合谋挪用自治区扶贫办、金凤区政府下达给该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万元,用于偿还5人在该村养殖基地建设经营活动中的欠款。
金凤区纪委分别给予王慧敏、秦三学、于明亮、马明、兰山学等5名村干部开除党籍处分,并将王慧敏、秦三学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市纪委立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责任人处理决定
良田镇党委书记黄学忠:党内严重警告;
良田镇纪委书记聂永锋:党内警告;
良田镇镇长徐方远:行政记过;
良田镇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李效峰:党内严重警告;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徐隽芳:行政记大过;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扶贫办主任贺兴瑜:谈话诫勉问责;
金凤区分管扶贫工作副区长王新福:谈话诫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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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姬恒飞
编辑刘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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