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深夜,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包括10条举措,其中明确,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住建部约谈5个城市,要求稳定房地产市场,其中就包括金华。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土地供应
科学测算住宅用地需求,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及时公布年度、季度用地出让计划,保持住宅用地有序合理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比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等住宅用地出让竞拍规则,根据周边区域房价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
二、实行住宅限售
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下同)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认购书),并且能提供年8月2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