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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3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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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场监管责任,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价格行为,1月23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提醒告诫会。当天,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了会议。

会上记者获悉,当前,受到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影响,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等情况。

消费者反映,因疫情发生,部分商家销售口罩、药品时故意推高销售价格,部分商家炒作口罩价格的行为与履行价格诚信背道而驰,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安排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即日起将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行为的巡查力度。目前,已经有两家药店被该局查处。

宁夏圣瑞禾医药有限公司一分店销售高效防尘过滤式折叠口罩(KN95)未明码标价,已当场处罚元。

银川市金凤区福仁康大药房一分店销售的多种口罩未明码标价,已立案查处。

对于被处罚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将把相关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网络图片

“市市场监管局已经要求各级执法人员在市场上对防疫相关用品、质量、供应情况和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和巡查,春节期间执法人员全部安排值班。另外,热线24小时开通,方便消费者对质量和价格进行举报。对于质量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对于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切实保证供应平稳、价格稳定,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阻击战。”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明星说道。

据悉,对近期借疫情防控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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