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中发现的7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考生3名,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2的1名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9、3的2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成绩无效。
二、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4名,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0、9、3的3名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1的1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成绩无效。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9月15日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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