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区民*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核查,现对以下7户符合银川市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公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资格2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4户、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格户,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年2月25日至年3月3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凭短信或于两个工作日后到市民大厅领取《住房保障证》。
在此期间被公示的家庭如有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的,欢迎社会各界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的形式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详见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