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姝)5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委办公厅、人民*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短板弱项,突出优质均衡,全力推动基础教育提档升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
统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求,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办学,化解人以上大校额。
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乡村办学效益和质量双提升。
建立完善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体育、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
目标:力争到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50%。
培育打造自治区级特色高中15所
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增加选课走班普通教室数量,支持资源不足的市、县(区)增设普通高中,着力化解大班额,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
加强数字化实验室、智能化探究室、社团活动室、体育场馆、多功能报告厅等建设,适应学生培养新需求。
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培育打造自治区级特色高中15所。
目标:力争到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
推动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学校(班)。
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
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
把师德表现作为考评首要要求
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
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考查。
本文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