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文明单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和继续确认-年度区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决定》,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榜上有名,被命名为“-年度区直机关文明单位”。
近年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全面提升干警素质的重要平台,作为推进公正司法的现实需要和促进二次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制定《关于做好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56项具体措施,明确具体时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了“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成员齐抓共管、各庭室积极配合、全体干警踊跃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围绕*建领航不断筑牢*治忠诚本色,聚焦主责依法服务社会大局发展,注重关爱营造健康文明工作环境等方面建设,不断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汇总形成30项33本余万字文字材料和余张图片资料,坚持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以创建促职能转变,以创建促科学发展。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有效引领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各项工作收获累累硕果,班子、队伍管理展现出新气象,凝聚力、向心力和干事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支部被区直机关*委评定为“五星级”*组织,荣获高院机关先进基层*组织;同时涌现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员等多名先进个人。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有力推进了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审判质量及效率稳步推进,同时也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明单位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成功创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为契机,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维护文明单位荣誉,努力创建更高级别文明单位。
供稿:王晓鹏
原标题:《喜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被命名为“-年度区直机关文明单位”》